关于组织质量工程师开展公益性质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各有关质量工程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骨干作用和优势,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决定在质量工程师中选择部分质量联络员,并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网络质量信息、质量调查、质量改进等质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师联络员条件
1.热爱质量事业,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2.质量业务素质高,并不断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3.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性质量活动。
二、活动方式内容
质量工程师联络员及时利用业余时间登录:山东省质量工程师网络注册管理系统(www.sd12365.com/gongchengshi)联络员登录端口,根据系统通知信息提示或质量评价协会手机短信通知,统一开展以下活动:
1.收集、提交本企业(单位)及行业的质量培训、技术服务等需求信息和质量技术动态信息;(日常活动)
2.提交、共享质量改进成果;(日常活动)
3.参与在线产品/服务质量调查等。(系统通知)
三、质量工程师联络员待遇
1.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性质量活动,此举乃积极为山东经济发展做贡献,省质量评价协会将在相关新闻、文件、场合等给予提名表扬。
2.省质量评价协会将根据质量联络员工作量及表现,给予“山东省优秀质量工程师”荣誉表彰。
3.根据质量联络员工作量及表现,质量工程师联络员可享受免费质量工程师注册等待遇。
4.质量工程师联络员优先共享最新质量信息和技术资料,及参加质量培训、交流等活动费用的优惠。
四、联络员选定
质量工程师联络员由省质量评价协会选定,经质量工程师本人同意,协会开通系统质量联络员授权,质量工程师联络员即可登录开展日常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远震 张鑫
电 话:0531-88023958 88023957
手 机:15954126585 1867829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