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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
发布时间:2008-02-25 15:21:12     浏览次数:5181
 

      近日,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鼓励政府优先采购国内自主创新产品。
    
《办法》首次提出“首购”概念,即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采购的行为。
       
据了解,2007年,河南省率先出台“首购”政策,增强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功能,明确规定,凡是自主创新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经认定后由政府进行首购。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首购的产品应当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应当按照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首购产品类别的,采购人应当购买《目录》中列明的首购产品,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提供首购产品的供应商。
       
对于企业来说,每推出一个新产品,其面临的市场压力可想而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重大装备国产化办公室主任隋永滨告诉记者,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最大障碍并不是技术,而是市场。“经常是企业辛辛苦苦忙了好几年,终于实现了国产化,却面临着没人买的境地。”隋永滨坦言,绝大部分国产重大装备较之国外的成熟产品确实竞争力稍弱。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购买国产装备。“如果没有市场,国产化还有什么意义,国产装备的竞争力如何提高?”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出现在重大装备领域,在其他领域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比如软件行业、汽车行业。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政府扶持为本国产品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政府采购专家曹富国指出,利用政府采购支持本国工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在某一个新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时候,经常是由政府买单。比如,韩国大宇汽车推出首批节能汽车时,高昂的售价使其无人问津。后来,韩国政府出资买下了这一批汽车,才有了第二轮研发资金。“新产品投放市场售价肯定会比较高,市场很难接受。如果政府能够采购这些产品,无疑是为企业注入了再次研发的动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技术更快地为市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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